湘潭市高新区公司变更材料 经验丰富 股东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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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湖南省湘潭湘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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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高新区公司变更材料
详细说明
企业品牌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型全程办理 分类公司变更 办理时间联系商家 服务范围全湘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内资,外资 可售卖地全国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股东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银行户。
湘潭市高新区公司变更材料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明及无偿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4、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5、关系;
6、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7、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复印件 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的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办理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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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合并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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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注册资本要先做《报告》。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司训:客户至上、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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